贵州省2021年高考第二次英语听力考试考生防疫须知
发布时间:2021-03-17 11:28 发布作者:中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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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所有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,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。
二、考生须按照考点指引,持本人《准考证》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考试必备文具,佩戴口罩有序入场。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,必须现场扫贵州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测量,贵州健康码呈绿色且体温低于37.3℃方可进入考点。
三、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,要及时向市级或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备,填写《贵州省2021年高考第二次英语听力考试省外返黔考生登记表》,并提交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方可参加考试。
四、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,须经当地县级卫健局、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,县级教育局、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,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,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,凡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,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。
五、考生进入考点、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。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,进入考场就座后,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;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。
六、考试当天考生如有发热、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,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,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。因发热、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综合研判后进入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,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(未出考点)所耽误的时间,经批准后予以补齐。
七、考试结束后,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,佩戴口罩,保持安全间距,不得拥挤。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、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。
八、对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、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,隐瞒或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等疫情防控信息,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和信息的考生将追究相关责任。
九、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会适时调整,请考生关注我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,及时了解相关信息。
附件:贵州省2021年高考第二次英语听力考试省外返黔考生登记表(略)
贵州省招生考试院
二、考生须按照考点指引,持本人《准考证》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考试必备文具,佩戴口罩有序入场。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,必须现场扫贵州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测量,贵州健康码呈绿色且体温低于37.3℃方可进入考点。
三、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,要及时向市级或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备,填写《贵州省2021年高考第二次英语听力考试省外返黔考生登记表》,并提交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方可参加考试。
四、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,须经当地县级卫健局、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,县级教育局、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,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,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,凡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,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。
五、考生进入考点、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。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,进入考场就座后,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;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。
六、考试当天考生如有发热、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,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,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。因发热、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综合研判后进入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,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(未出考点)所耽误的时间,经批准后予以补齐。
七、考试结束后,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,佩戴口罩,保持安全间距,不得拥挤。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、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。
八、对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、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,隐瞒或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等疫情防控信息,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和信息的考生将追究相关责任。
九、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会适时调整,请考生关注我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,及时了解相关信息。
附件:贵州省2021年高考第二次英语听力考试省外返黔考生登记表(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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